臭氧氧化在市政污水深度處理技術應用
發(fā)表時間:2023-12-12 作者:admin 閱讀數(shù):73一、利用臭氧作為氧化劑對水中色度、臭味及有毒有害有機物進行氧化去除。
(1)(適用范圍)主要用于水中色度、臭味及有毒有害有機物等的去除。適用于城鎮(zhèn)污水二級處理/二級強化處理出水的深度處理。
(2)(技術特點)現(xiàn)場制備,操作簡便,可綜合改善水質,并強化病原微生物的去除。
(3)(運行參數(shù))臭氧投量宜為3-8mg/L,接觸時間宜為5-10min。
(4)(處理效果)對色度、嗅味以及含不飽和鍵的有毒有害有機物去除效果顯著,出水色度一般小于10度,可有效去除嗅味,并具有降低生物毒性的效果。
(5)(注意事項)具有強氧化性,與臭氧接觸的相關設施應采用耐氧化材料;臭氧有毒,氣味難聞,必須設置尾氣破壞裝置,并采取防止臭氧泄漏的措施;宜采用后置生物過濾技術(如生物活性炭過濾)去除臭氧氧化中間產(chǎn)物(醛類物質等)。
二、臭氧-過氧化氫
利用臭氧-過氧化氫聯(lián)用技術對水中色度、臭味及有毒有害有機物進行氧化去除。
(1)(適用范圍)適用于城鎮(zhèn)污水二級處理/二級強化處理出水的深度處理。
(2)(技術特點)利用氧化能力比臭氧更強的羥基自由基進行氧化;運行方式靈活,根據(jù)實際情況可選擇單獨臭氧氧化、臭氧-過氧化氫聯(lián)用等方式,采用聯(lián)用方式時,可在多級臭氧接觸池的后段投加過氧化氫;與紫外-過氧化氫技術相比較而言,不受濁度影響,反應時間短。
(3)(運行參數(shù))臭氧投量宜為3-8mg/L,過氧化氫與臭氧的投加比一般為0.3-0.5(質量比),接觸時間宜大于5min。
(4)(處理效果)色度、嗅味去除效果與單獨臭氧氧化相當,比單獨臭氧氧化具有更強的氧化能力。
(5)(注意事項)與臭氧氧化相同,需要關注臭氧的氧化性和毒性;過氧化氫在高溫下容易分解,儲運要注意安全;出水中可能有過氧化氫殘留,對過氧化氫含量有要求時,需采用活性炭床進行過氧化氫分解處理。